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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银河资本稳健对冲1号资产管理计划调整投资限制的公告

尊敬的投资者:
  银河资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作为管理人的“银河资本稳健对冲1号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本计划”),根据《银河资本稳健对冲1号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以下简称“原资产管理合同”)的相关规定,管理人拟对原资产管理合同做如下修订:
  原资产管理合同第十章“资产管理计划的投资”中第三条“投资限制”下第六款“(6)投资股指期货、商品期货 ,对应的合约价值总和,以成本计算,不得超过前一交易日本资产管理计划财产净值的100%。” 

   调整为: 

  “(6)(股指期货空头合约价值-股票现货价值-股指期货多头合约价值)不得超过计划财产总值的30%,期货保证金占用占期货账户全部权益(保证金占用与可用资金之和)不得超过80%。”
  经管理人与托管人协商一致,本计划将于公告发出5个工作日后进行上述投资限制调整。如本计划的份额持有人不认可上述调整,可在之后的开放日对所持的本计划份额进行退出操作。
  特此公告。   

银河资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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