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服热线400-817-7770
信息披露
首页 > 信息披露
关于主题精选系列之银河资本-从容之江十号资产管理计划固定投资顾问费收取变更公告

  尊敬的投资者:
  银河资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下称“管理人”)作为管理人的主题精选系列之银河资本-从容之江十号资产管理计划,投资顾问为上海从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原固定投资顾问费收取条款为:
  本计划的固定投资顾问费按资产管理计划财产净值的【0.5】%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5】%÷365
  H为每日应计提的固定投资顾问费
  E为前一日的委托资产净值
  固定投资顾问费自本计划成立日起,按日计提,按季支付。经资产管理人和资产托管人核对后,资产托管人根据资产管理人出具的划款指令于每季度初二十个工作日之内从资产管理委托财产中一次性支付至投资顾问收取投资顾问费账户。若因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则在不可抗力情形消除后的首个工作日支付。
  变更为:
  1)本计划的固定投资顾问费在资产管理计划份额净值为1.000以下时,按资产管理计划资产净值的【0】%年费率计提。
  2)本计划的固定投资顾问费在资产管理计划份额净值为1.000以上(含1.000)时,按资产管理计划资产净值的【0.5】%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5】%÷365
  H为每日应计提的固定投资顾问费
  E为前一日的委托资产净值
  固定投资顾问费自本计划成立日起,按日计提,按季支付。经资产管理人和资产托管人核对后,资产托管人根据资产管理人出具的划款指令于每季度初二十个工作日之内从资产管理委托财产中一次性支付至投资顾问收取投资顾问费账户。若因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则在不可抗力情形消除后的首个工作日支付。
  固定投资顾问费收取变更自2019年4月15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银河资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四月十五日




  • 手机网站
  • 公众平台